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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4農業網 時間:2018-03-15 作者:佚名 來源:網絡整理
一、場址選擇
場址的選擇是一項科學性和技術性較強的工作。場址的合理與否,直接影響到將來的生產發展。因此在建場前,必須根據建場總體規劃的要求,認真進行全面勘察和合理布局,切不可草率定點建場或主觀行事,這會給生產帶來麻煩,造成不應有的損失。
場址的選擇,應以自然環境條件適合于水貂生物學特性為宗旨,并以穩定的飼料來源為基礎,根據生產規模及發展遠景規劃,全面考慮其布局。重點應考慮飼料、水和防疫條件,同時也要兼顧交通、電等其他條件。貂場用水量很大,因此,場地應選在地上或地下水源充足和水質好的地方。水貂飲用水最好采用深井水或泉水。湖水、死水池塘的水容易被污染,不宜供飲用。飼養場盡量不占耕地,最好利用貧瘠土地或非耕地。用地面積應與貂群數量及今后發展需要相適應。土質以沙土、砂壤土為宜。
貂舍要建在地勢較高,地面干燥,背風向陽的地方。低洼泥濘,不利排出污水的沼澤地帶,常有云霧彌漫和風沙侵襲嚴重的地區,不宜建場。
由于水貂的繁殖和換毛與光周期密切相關,而光周期的變化幅度又和地理緯度相關。因此,在建場時必須考慮當地的緯度。從歷年的生產情況看,我國北緯30o以南地區不適宜發展水貂飼養業。因為在低緯度地區飼養時,其繁殖機能將受到抑制,生產性能和毛皮質量也會逐年下降。
二、場地規劃與布局
場址選好后,動工建場前應對貂場各部分建筑進行全面規劃和設計,使場內各種建筑布局合理。
水貂場一般分為三個功能區:即生產區(包括貂棚、飼料貯藏室、飼料加工室等建筑物)、管理區(包括與經營管理有關的建筑物、職工生活福利建筑物與設備等)和疫病防治管理區(包括獸醫室、隔離舍等)。
依據地勢和主風向進行合理分區。職工生活區(居民點)應占全場上風和地勢較高的地段;其次為管理區;生產區設在這些區的下風和較低處,但高于疫病防治管理區,并在其上風向。生產區與生活、管理區保持100米距離,生產區與疫病管理區保持200米距離。生活區、管理區的生活污水,不得流入生產區。
(一)管理區
水貂場的經營管理活動與社會聯系極為密切。因此,在規劃時,這個區位置的確定,應有效利用原有的道路和輸電線路,充分考慮飼料和其他生產資料的供應,產品的銷售以及與居民點的聯系。貂場的供產銷運輸與社會聯系頻繁,造成疫霉傳播的機會較多,故場外運輸應嚴格與場內運輸分開。在場外管理的運輸車輛嚴禁進入生產區,車庫應設在管理區。除飼料庫以外,其他倉庫需設在管理區。管理區與生產區應加以隔離。外來人員只能在管理區活動,不能進入生產區。
(二)生產區
是全場的工作重心,規模大的可分區規劃與施工。為保證防疫安全,應將種貂和皮貂分開,設在不同地段,分區飼養管理。
與飼料有關的建筑物,應配置在地勢較高處,并且應保證衛生與安全。貂場的墊草用量大,堆放位置設在生產區的下風向,要考慮防火的安全性,與其他建筑物有60米的距離。
貯糞場的設置,應方便于貂糞運出,注意減少對環境污染。
(三)疫病防治管理區
為防止疫病傳播,該區應設在生產區的下風與地勢較低處,與棚舍保持300米的距離。病貂隔離舍應單獨設置院墻、通道和出入口。該區的污水與廢棄物應嚴格處理,防止疫病蔓延和對環境的污染。
三、貂場的主要建筑和設備
養貂場的主要建筑和設備包括棚舍、貂籠和小室(窩箱)、飼料貯藏室、飼料加工室、毛皮加工室、獸醫室、化驗室等。
(一)貂棚
貂棚是安放水貂籠箱的簡易建筑,有遮擋雨雪及防止烈日暴曬的作用。結構簡單,只需棚柱、棚梁和棚頂,不需建造四壁。貂棚可用石棉瓦、鋼筋、水泥、木材等作材料。修建時根據當地情況,就地取材,靈活設計。總之,要使棚舍既符合水貂的生物學特性,又堅固耐用,操作方便。
水貂棚舍的規格,通常棚長25~50米,棚寬3、5~4米,棚間距3、5~4米,棚檐高1、4~1、7米,要求日光不直射貂籠。
水貂棚舍一般均為高窄式,內置兩排貂籠。也可適當增加跨度,達8米左右,為種貂與皮貂合用棚舍(兩邊養種貂,中間養皮貂)。
(二)貂籠和小室
貂籠和小室是水貂活動、采食、排便、交配、產仔和哺乳的場所,多用電焊網編制籠子,堅固耐用,而且美觀。
1、貂籠和小室的規格種貂籠的長寬高(下同)為600毫米X450毫米X400毫米,皮貂籠為600毫米×350毫米×400毫米。
小室(窩箱)是水貂休息和產仔、哺乳的地方,以15~20毫米厚的木板制成。規格:種貉為500毫米×320毫米×400毫米,皮貂為260毫米×260毫米×400毫米
水貂的籠箱有許多規格和樣式。帶有活動隔板式的籠箱,是在小室內有一塊可以裝卸的隔板。非繁殖期裝上隔板,將小室分為相等的兩小間,每小間設有一圓形出入口(直徑10~12厘米),同時配備兩個貂籠,可供飼養2只水貂。繁殖期(妊娠、產仔哺乳期)取下隔板,使之變成一間,一室兩籠養1只母貂。種貂的窩箱的出人口要離箱底高一些(50~100毫米),必須安裝插板口,以便于配種和產仔檢查時使用。
2、貂籠的安置一般要求離地面40厘米以上,籠與籠的間距為5~10厘米,以免相互咬傷。籠門應靈活,在貂籠和窩箱內切勿露出釘頭或鐵絲頭,以防損傷毛皮。無自動飲水裝置的地方,籠內要備有飲水盒,并固定在籠內側壁上。為避免水貂拱翻食盒,應在籠門里邊做一食盒固定架。
(三)飼料加工室
飼料加工室是沖洗、蒸煮和調制飼料的地方,室內應具備洗滌飼料、熟制飼料的設備或器具,包括洗滌機、絞肉機、蒸煮罐等。室內地面及四周墻壁,須用水泥抹光(或鋪、貼瓷磚),并設下水道,以便于洗刷、清掃和排除污水,保持清潔。
(四)飼料貯藏室
飼料貯藏室包括干飼料倉庫和冷凍庫。干飼料室要求陰涼、干燥、通風,無鼠蟲為害。冷凍庫主要用來貯藏鮮動物性飼料,庫溫控制在-15℃以下。小型場或專業戶,可在背風陰涼處修建簡易冷藏室或購置低溫冰柜。
(五)毛皮加工室
毛皮加工室是用于剝取貂皮并進行初步加工。加工室內設有剝皮臺、刮油機、洗皮轉鼓和轉籠等。毛皮烘干應置于專門的烘干室內,室內溫度控制在20℃~25℃。
毛皮加工室旁還應建毛皮驗質室。室內設驗質案板,案板表面刷成淺藍色,案板上部距板案面70厘米高處,安裝4只40瓦的日光燈管,門和窗戶備有門簾和窗簾,供檢驗皮張時遮擋自然光線用。
(六)獸醫室和綜合化驗室
獸醫室負責貂場的衛生防疫和疫病診斷治療;綜合化驗室負責飼料的質量鑒定、毒物分析,并結合生產開展有關科研活動。
北方地區還修建菜窖,貯藏蔬菜。
在貂場大門及各區域入口處,應設相關的消毒設施,如車輛消毒池、人的腳踏消毒槽或噴霧消毒室、更衣換鞋間等。
貂棚四周修建圍墻,墻高1.7~1.9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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